父母倾尽积蓄为已婚子女购置婚房,是许多中国家庭的常态。一旦子女婚姻生变,出资性质就成争议焦点:当初的钱,算赠与还是借款?不同认定,直接决定房产分割时父母能否要回出资。
一、法律区分:赠与还是借款
民法典以”意思表示”为核心。父母出资时明确表示为借款、或子女出具借条的,一般认定为借贷,属夫妻共同债务,离婚时应予返还。若无明确借贷合意,则推定为赠与,但赠与人可就”赠与对象”举证——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,还是赠与夫妻双方。
二、司法解释怎么规定
根据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(二)》,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,可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,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。一方父母部分出资、或登记在双方名下的,通常视为对夫妻双方赠与,但离婚分割时会结合出资来源、共同生活等情况予以考量。
三、司法实践中的常见认定
- 有借条、转账备注”借款”、父母与子女有还款记录的,认定为借贷;
- 出资时口头说”买房用”、无借条且登记双方名下的,多认定为赠与;
- 父母起诉要求返还但无书面证据的,法院会综合家庭关系、出资背景、资金流向判断。
四、给父母的实务建议
- 大额出资前明确性质,借款应签署借条、备注用途;
- 如系赠与,可书面约定赠与己方子女个人,并保留凭证;
- 涉及加名、共同还贷的,提前厘清份额,避免日后举证困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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