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案件中,财产分割是最容易产生争议的问题之一。本文介绍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基本规则。
一、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
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:
- 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
- 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
- 知识产权的收益
-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(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未明确只归一方的)
- 住房公积金、养老金、破产安置补偿费等
二、什么不是共同财产
以下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,离婚时不参与分割:
- 婚前个人财产
- 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、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
-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
-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
三、分割原则
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,按照以下原则处理:
- 协议优先:双方协商一致的,按协议处理
- 均等分割:协议不成的,一般均等分割
- 照顾原则: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
- 贡献原则:考虑双方对财产取得的贡献
四、隐匿转移财产怎么办
如果发现对方有隐匿、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,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。确有隐匿转移行为的,分割时可以少分或不分。离婚后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的,可以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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