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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欠缴社保,自己先垫付后能追回来吗?

title: 公司欠缴社保,自己先垫付后能追回来吗?

summary: 河北一女员工垫付10万社保费起诉原单位,法院判公司返还8.2万。

河北一家公司干了十多年的女员工,离职后发现自己养老保险一片空白。公司既不补缴,社保部门催得又紧。她只好自己一次性垫付了10万多元,把单位和个人该缴的部分全补上。随后她一纸诉状把公司告了,要求返还单位应承担的8.2万余元。

一审、二审都支持了她。法院的核心理由就一句话:社保征缴是行政关系,员工垫付后向单位追偿是民事关系,两码事。

一、公司欠缴,员工为什么不能直接起诉补缴?

很多人以为,公司不缴社保,去法院告它补缴就行。这条路其实走不通。

为员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,但征缴、稽核、处罚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职权范围。按照《社会保险法》的规定,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,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。也就是说,追缴社保是行政程序,不是民事诉讼能直接解决的。

所以,如果公司只是欠缴,员工通常要先向社保稽核部门投诉,由行政机关责令公司补缴。逾期不缴的,还可以加收滞纳金、罚款。

二、那员工自己垫付后,凭什么能向公司要回来?

河北这起案子的关键,在于冯某已经不是”要求公司补缴”,而是”我已经替公司出了钱,现在要求公司返还”。法律关系变了。

冯某垫付的10万余元里,既有个人应缴部分,也有单位应缴部分和滞纳金。单位应缴的8.2万余元,本来就该公司出。现在冯某替公司支付了,公司等于没有合法依据占了便宜,构成法律上的不当得利

法院审理时明确:用人单位负有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法定义务,劳动者代为垫付后,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垫付的社会保险费用,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,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,不受”社保征缴归行政”的限制。

三、这类案子想赢,要注意三点

不是只要垫付了就能全额拿回来。想提高胜诉概率,最好提前把证据固定好。

第一,先确认劳动关系。 如果公司不承认你这段时间在职,要先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确认劳动关系。这是补缴的前提。河北这起案子中,冯某就先打了一场确认劳动关系的官司。

第二,保留好缴费凭证。 去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时,务必拿到正式票据,上面要清楚载明补缴期间、缴费基数、单位应缴金额、个人应缴金额、滞纳金等明细。

第三,明确诉求范围。 只能主张”单位应承担的部分及滞纳金”,个人应承担的部分本来就属于自己负担,不能找公司要。冯某垫付了10万多,最终法院支持返还的是单位应缴加滞纳金共8.2万余元。

四、除了垫付追偿,还能怎么办?

如果还在职,发现公司没缴社保,最稳妥的做法是:

  1. 向社保稽核部门投诉,要求责令公司补缴;
  2. 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,并要求经济补偿;
  3. 因未缴社保导致无法享受医保、养老、生育等待遇造成损失的,可以要求公司赔偿。

如果已经离职,补缴窗口还在,可以先自行垫付再向公司追偿;如果补缴窗口已经关闭,可以就社保待遇损失另行主张赔偿。

五、写在最后

很多用人单位存在一个误区:以为社保是”行政的事”,员工拿自己没办法。河北这个判决说明,行政追缴和民事追偿可以并行。该你缴的一分都跑不了,员工垫了的钱,法院照样判你还。

社保是劳动者的基本保障,不是公司可以随意克扣的福利。遇到欠缴,别光忍气吞声,该投诉投诉,该留证留证。实在拿不准的,也可以留言或私信,把情况说清楚,我们再具体分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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