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中小企业的日常经营中,”先送货、后结账”几乎是常态。可一旦买方收货后拖延甚至拒付货款,卖方往往才发现双方连一份正式合同都没有。没有书面合同,钱还能不能要回来?下面的案例或许能给你一些启发。
一、案情回顾
某建材经营部长期向一家装修公司供应辅材,双方习惯通过微信下单、物流送货,货款按月结算。某月送货价值八万余元后,装修公司以”对账不清”为由迟迟不付。经营部手中只有微信聊天记录、送货单和几张现场照片。协商无果后,经营部诉至法院。
二、法律分析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四百六十九条,当事人订立合同,可以采用书面形式、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,数据电文也视为书面形式;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,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、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。可见,买卖合同并不以书面形式为成立要件,双方通过微信达成的交易合意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。
但同时,民事诉讼确立了”谁主张、谁举证”的原则。卖方要回货款,必须证明两件事:一是买卖合同关系真实存在,二是货物已按约定交付。证据不足,再有理也难获支持。
三、关键证据有哪些
- 微信、短信等能反映交易要约、承诺及价款约定的聊天记录;
- 经收货方签字或盖章的送货单、出库单、物流签收记录;
- 对账函、欠条、还款承诺等书面凭证;
- 发票、银行流水等辅助印证材料。
需要提醒的是,电子数据容易灭失,应及时截屏、备份,必要时可申请证据保全。
四、实务提醒
本案中,经营部因保留了完整的微信记录与签收单,法院最终支持了其诉讼请求。对经营者而言,防范风险重在平时:尽量补签书面合同或在对账单上确认金额,交易全程留痕;一旦发生拖欠,尽早发函催收并咨询专业律师,避免超过诉讼时效。
本文为法律科普,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