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2日,大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报会,公布近期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果:打掉犯罪团伙21个,抓获犯罪嫌疑人132名,破获刑事案件89起。其中5起典型案例里,有3起都是“碰瓷敲诈”,受害人分别是独行老人、机动车驾驶人、酒后驾车人员。
这三类案子乍一看八竿子打不着,但套路是一个师傅教的:先制造一个你“有错”的假象,再利用你害怕、怕麻烦、怕曝光的心理,逼你掏钱了事。
一、三类新套路,你遇到过哪一种?
第一类:专盯独行老人,摔坏眼镜说你撞的。
瓦房店市公安局破获的案子里,两名嫌疑人守在繁华路段,专找独自出行的老人。一人尾随,故意蹭一下老人,同时把事先准备好的破眼镜摔在地上,另一人立刻扮成路人“调解”,其实是恐吓。老人稀里糊涂,以为真撞了人,只能赔钱。两人用这办法非法获利5700元。
第二类:专盯机动车驾驶人,自己撞车装受伤。
西岗公安分局打掉的团伙更有“表演欲”。三人专门找偏僻狭窄的机动车道,利用车辆低速通过时,故意用身体去蹭车,然后躺在地上喊疼。同伙围上来配合“演戏”,利用司机“撞人了”的紧张心理,逼迫当场私了。这伙人非法获利1.6万余元。
第三类:专盯酒驾人员,制造事故后假报警。
长兴岛公安分局破获的案件里,两名嫌疑人专门在饭店、酒吧附近转悠,发现有人喝酒开车就尾随,故意制造刮擦或碰撞。事故发生后,他们假意要报警,其实是吃准了对方害怕酒驾被查,不敢走正常程序,只能给钱“封口”。这伙人非法获利1.8万余元。
二、法律上怎么定性?
这三种行为,核心都不是交通事故或民事纠纷,而是借“事故”之名行勒索之实。
最常见的罪名是敲诈勒索罪。《刑法》第274条规定,敲诈勒索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大连通报的这几起案子,嫌疑人不是第一次作案,而是多次、连续、有分工地实施,属于“多次敲诈勒索”,依法应从重处罚。
如果用了暴力、胁迫手段,还可能构成抢劫罪。《刑法》第263条规定,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一旦从“吓唬”升级到动手控制、搜身、逼转账,性质就变了。
酒驾人员被碰瓷,法律保护吗?
很多人会说:酒驾本来违法,被敲诈也是活该。但法律上不能这样算。酒驾应受处罚,这归交警管;碰瓷敲诈勒索,这归刑警管。两件事互不抵消。大连这几起案子中,酒驾人员即便有交通违法行为,也不影响对碰瓷者刑事责任的追究。
三、遇到类似情况,记住四句话
第一,不要私了。 对方越是催促你“赶紧转钱”“别报警”,越说明心里有鬼。真正的交通事故,等交警、走保险是正常流程;急着让你掏现金的,八成是碰瓷。
第二,保护现场,立刻报警。 不要挪车,不要破坏痕迹,拿出手机录像。如果对方人多势众,先保证自身安全,再找机会报警。行车记录仪、监控录像、现场目击证人,都是关键证据。
第三,不要轻易转账或给现金。 哪怕是“人道主义补偿”,也要等警方到场、责任分清后再说。一旦钱转出去,再想要回来就难了。
第四,酒后千万别开车。 这句话老生常谈,但确实是避免第三类碰瓷最根本的方法。你不酒驾,对方就没法拿捏你。
如果发现身边有涉黑涉恶线索,也可以拨打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电话12337,或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。
写在最后
碰瓷敲诈坑的不只是钱,更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。老人不敢出门、司机不敢让人、饭局后不敢叫代驾——这才是这类犯罪最可恶的地方。
大连公安这次集中收网,抓的是一伙伙具体的犯罪嫌疑人,但也提醒我们每个人:遇到事别慌,更别私了。法律该管的事,交给法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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