暑期刷短视频,经常刷到这样的广告:”重庆4天3晚,纯玩零购物,只要749元”。看起来便宜又省心,真下单了才发现,套路一环套一环。
文旅部8月5日公布了13起旅游市场强制消费典型案例,全是今年查处的真事。其中绝大多数的套路,都藏在短视频和直播平台里。
三个典型套路
套路一:纯玩团变购物团。 重庆一家旅行社在短视频平台卖”重庆4天3晚纯玩团”,标价749元,宣传”无需额外支付任何费用”。游客到集合地后,合同里突然多出景区交通自费项目,实际游览的景点跟宣传也对不上号。最后被罚款5000元,负责人罚2000元。
套路二:低价揽客吃回扣。 潮州一家旅行社推”潮汕壹号”,喊的是”纯玩零购物”,实际上收的团费低于实际接待成本,靠的是把游客带去购物店拿”人头费”来弥补。更离谱的是,带团的”导游”根本没有导游证。
套路三:直播画大饼。 鄂尔多斯一家旅行社在直播间吆喝”畅享内蒙古5天4晚,买一赠一,无自费无购物,口碑最好、评价最高”。游客到了才看见合同里写着5家购物店。最终被罚款22.5万元,停业整顿30天。
这三个案子说明一件事:短视频和直播平台上那些看起来很美的旅游产品,宣传页面和实际合同可能是两回事。”纯玩””零购物”可能只是引流话术,真正约束双方权利义务的是落地后签的那份旅游合同。
法律怎么说
《旅游法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,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,诱骗旅游者,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。旅行社组织、接待旅游者,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,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。但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,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。
第三十二条还规定,旅行社为招徕、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,必须真实、准确,不得进行虚假宣传,误导旅游者。
注意这里的关键细节:如果旅行社单方面安排购物和自费项目,哪怕你在行程中”自愿”参加了,只要事前没明确告知、合同没写清楚,都涉嫌违法。”经双方协商一致”必须建立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,而不是到了目的地被架着走。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条也规定,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、性能、用途、有效期限等信息,应当真实、全面,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。
怎么保护自己
如果你正在计划暑期出游,这几条建议能帮你少踩坑:
第一,合同比广告重要。 短视频里的宣传页面、主播口头承诺,都不能替代正式旅游合同。付款前务必看清合同条款,特别关注有没有购物行程、自费项目、景点变更等条款。合同里写的跟宣传里说的不一致,宁可不签。
第二,低价本身就是信号。 机票、酒店、交通、餐饮加在一起,成本是可以估算的。如果团费明显低于实际成本,差额从哪补?大概率是购物回扣。旅游不是做慈善,价格偏离市场规律时,就要警惕。
第三,查资质。 正规的旅行社可以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查询备案信息。导游也必须持有导游证。如果发现对方是”个人名义”在社交平台组织出游,或者旅行社没有出境游资质却在卖出境产品,都属于无证经营,风险极大。
第四,遇到强制消费留证据。 如果被导游带去购物店、被迫参加自费项目,不要现场硬刚,安全第一。但可以用手机录下导游的强制话语、购物场所名称、消费票据。这些是事后维权的核心证据。
第五,投诉渠道记好。 旅途中遇到问题,可以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,也可以在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网上举报投诉处理系统网站投诉。如果涉及虚假宣传、强制消费,市场监管部门也会介入。
万一已经踩坑了
如果旅游已经结束,才发现自己被套路了,还有挽回的余地:
- 保存好合同、付款凭证、行程安排单、购物小票、录音录像等证据。
- 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文旅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,要求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。
- 如果损失较大,可以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,赔偿额外支出和精神损失。
这次文旅部公布的13起案例里,罚款金额从1000元到22.5万元不等,说明各地执法尺度有差异,但违法事实认定越来越清晰。对于消费者来说,这既是警示,也是底气——法律站在你这边。
关注「宋东律师所」,法律问题随时留言咨询。 出行在外,愿你看遍风景,不被套路。
本文参考:文化和旅游部2026年8月5日公布的《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(2026年第五批)》
